青春,不是十八歲,不是叛逆,沒有浪漫,更沒有絢麗。那是一個戰爭,是一個自以為是的年紀。
別以為你了解我。
如果可以當個乖小孩,誰要當壞孩子,誰不想讓別人疼愛呢?對一個平凡無奇的人來說,總想讓老師和父母好好稱讚一番。但是,一個平凡無奇的我,生活上的表現也是平凡無奇,每天做功課,交作業,下課去玩溜滑梯,去圖書館看漫畫,上課不打瞌睡,不調皮,也不搗蛋,在學校該怎麼做我就怎麼做。既然是平凡無奇,又有什麼好值得炫燿的呢?
有一天,有一個老師發現了平凡無奇的我,老師很疼愛平凡無奇的我,雖然我不會很多才藝,雖然我口才不好,雖然我沒有長得白白淨淨,不過平凡無奇之下,才是最真實的自我。也是就是這種真實,才讓這個老師覺得我很特別。
我是個好學生,我守規矩,老師稱讚我,我很開心。
為什麼要逼我呢?後來遇到一位老師他發現了平凡無奇的我,平凡無奇的石頭躺在路邊就沒事,如果滾到馬路上,你就是礙眼!
沒錯,我就是礙眼。
不管我做了什麼事,都會被嫌。我被嫌寫字很醜,我很努力的改進,不過還是被說字很醜。我被嫌圖畫做的不好看,我又努力的重作一張,還是被嫌。我不知道該如何辯解,因為不管我怎麼做就是無法「突出」。我很老實的跟你說,我很笨,不要管我了,我本來就是個很平凡無奇的人啊!讓我一個人靜靜的,即使我一點都不卓越,也不要管我,但是也不要嫌棄我,好嗎?
後來,我被老師套上了頸圈,像狗一樣牽著到處走。順從,不想辯駁。想要努力掙扎,只會換來更嚴厲的鞭打教訓。我永遠記得老師斜著眼睛瞪我的眼神,還有會突然拿棍子抽我一下的莫名的痛。拖完地後,同學掉下的紙屑,被你嫌我不認真打掃,上課低頭發呆,也會被你說成愛打瞌睡。
被鄙視,幹。那天放學,我們在打籃球,我被架了一個拐子,下場休息一下,我坐在操場旁的階梯上,看著灰灰的天空,冬天,冷空氣瀰漫,不過我的衣服黏著溼熱的汗水,心臟仍然快速跳動,喘著氣。我罵了一聲「幹!」。
那天之後,沒有人知道我真正在想什麼,我也不想讓別人知道我在想什麼。
他媽的青春,讓我笑了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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