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以為最猛烈的爆炸,是在國中的叛逆時期,對象是老師和父母。

沒想到讓我徹底爆炸的經驗,是18歲,我上了大學,不小心越界了現實世界。

 

18歲,沒見過世面不曉得保護自己的我,被惡性推銷了。

傻傻的簽字後才知道總金額幾萬塊錢,而且錯過了七天鑑賞期。

18歲的那一年,我排掉了系上其他需要錢的活動,我想還錢。

18歲的那一年,我吃的很省,省到快發病,我想還錢。

18歲的那一年,我在課餘的時間,四處找臨時工的機會,我想還錢。

18歲的那一年,越來越多同學不諒解我的疏離,我想還錢,但我又不能跟家人講。

我想還錢,很多次讓自己心神交瘁,我想還錢。

 

19歲生日過後不久,家中發生了一件大事,讓我決定打電話給那位害我負債的推銷員,我想退貨。

 

違約金多少?我願意付,我想退貨。我說。

抱歉喔,過了七天鑑識期我們是不退貨的。推銷員講。

 

但合約不成立呀!我還沒滿18歲!

你都已經是大學生了耶!難道對自己的行為能力不用負責嗎?

 

而且是你要我簽字才告訴我金額

我有錄音!如果你要用這兩個理由跟我辯,我們就上法院。

 

推銷員告訴我,之前有一位跟我一樣的學生跟他鬧上法院,最後法官判定學生敗訴,原因是法官認為學生拿產品有不良所途。接著推銷員安撫我說,如果這學期我有經濟困難,他能跟公司說,讓我這學期不用繳錢。

 

騙子。

會替我跟公司說?

我居然還相信他第二次。

 

10月時,收到公司的簡訊,說我欠了三個月的錢,要我在半個月內生出三個月的分期付款,總共五千多元。

收到簡訊的那個禮拜,系上上課時剛好要繳交一筆錢,金額不大,但是我卻付不出來,我那時連那三個月的分期付款都沒有頭緒了。

我離開教室了,把自己鎖進廁所裡,對於大人世界的黑暗,我徹底的崩潰。

我不知道在廁所裡嘶吼了多久,有沒有人發現,我也不知道我眼淚留了多麼多,在廁所裡待了多久。

 

在那之後,雖然很幸運的能得到學長姐的幫助度過難關,我爆炸了,我傳了一封簡訊給他,推銷員你好,我已經不能再相信你了,恭喜你,你成功了,你讓我瀕臨崩潰……

 

對於現實的社會的黑暗、爾虞我詐、虛假、欺騙,這一次我看夠了。

有很多時後,我會在冬天時穿著薄薄一件短袖。

有很多時後,我會對那些再次上門想誘惑的其他推銷員很不客氣,對於偏激的傳教者也是一樣。

有很多時後,我已經不知道要如何相信這個世界了。

 

穿著薄短袖,靠著欄杆,向遠處瞭望。

你不會冷嗎?同學問我。

了解什麼是心灰意冷,這點冷根本不算什麼。

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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